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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被风刮掉了谁负责赔偿(大风吹掉广告灯箱,砸伤路人,灯箱的所有人需要负哪些责任?)

时间:2024-09-1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3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不一会,一阵大风又将广告牌刮倒,正好击中向超市行走的6旬老人雷某的头部,致其当即昏迷,路人急速送往医院治疗。事后,雷某到超市找老板索赔,遭拒绝。雷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老板赔偿损失。故认定超市有过错,依过错责任原则由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广告牌的倒塌击中雷某的头部,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3、超市存在过错。

大风把广告牌刮下来砸到车

大风把广告牌刮下来砸到车
大风吹倒广告牌砸到车要赔。由业主负担70%,保险公司承担30%。因为广告牌安装在公共区域,是合法的。其次大风吹倒砸了业主的车,是因为大风属于自然灾害,无法避免。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由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实施法律制裁,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行使此项权力。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经济法律责任、违宪法律责任。追究法律责任的原则包括:个人负责,不株连原则;重在教育原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七条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九条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该案中广告牌倒塌伤人 超市老板应否赔偿?

【案情】某超市实行优惠大酬宾,在其超市门口设置了一块介绍优惠商品的广告牌。广告牌的高度为2米,宽为1米。2007年11月24日傍晚,突然刮起大风,广告牌被吹倒,超市工作人员随即将广告牌靠墙。不一会,一阵大风又将广告牌刮倒,正好击中向超市行走的6旬老人雷某的头部,致其当即昏迷,路人急速送往医院治疗。事后,雷某到超市找老板索赔,遭拒绝。雷某遂诉至法院,要求超市老板赔偿损失。

  【意见分歧】处理本案时,存在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超市不承担责任。广告牌是被突然刮起的大风刮倒的,工作人员做了安全处理,但后又被大风刮倒,实属不可抗力。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均无过错,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32条的规定,按公平责任原则,由双方分担民事责任。

  第三种观点认为:超市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因为在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后,超市并没有采取稳妥的防范措施,其工作人员是不负责任将广告牌靠墙放置,主观上有过失。故认定超市有过错,依过错责任原则由超市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评析】

  这里所涉及的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所规定的地上工作物致害的赔偿责任问题。地上工作物致害的赔偿责任是一种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其构成须具备下列条件:1、须因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2、须受害人的损害结果与地上工作物塌落有因果关系;3、须地上工作物等所有人或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还必须证明工作物的倒塌是由下列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的过错。

  在本案中,超市完全具备地上工作物致害的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1、超市为招揽生意,在门前设置了广告牌。广告牌属于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所规定的“其他设施”之列。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后,超市工作人员将其靠墙放置,并没有改变广告牌作为“其他设施”的性质;2、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应解释为属于《民法通则》中所指的其他设施倒塌之列。因广告牌的倒塌击中雷某的头部,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3、超市存在过错。超市为招揽生意,在门前竖立广告牌无可非议。但当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后,超市工作人员只是简单地移放,而没有妥善地加以处理,这是有过错的。4、超市没有免责事由。因为广告牌击中雷某头部,既不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也不是第三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造成的。

  综上所述,超市作为广告牌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其设置的广告牌的倒塌所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刘忠发)

大风吹掉广告灯箱,砸伤路人,灯箱的所有人需要负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之规定,由广告灯箱的所有人承担该法第十六条规定“……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的相关费用。

我做广告的四年的广告吹掉了有责任吗

如果是不可抗力就没有责任,现在的台风吹掉的都是广告牌,都有责任吗,没有滴,与签合同没有关系,没签也是您做的,确实安装有隐患应该承担一定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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