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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特许经营权(原来的广告公司现在想增加户外电子屏广告发布的经营权,不知道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在那里办理?)

时间:2024-07-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均应遵守本规定。市人民政府对户外广告的设置使用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应当自行政许可准予之日起3个月内设置完毕;逾期未完成设置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其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自行失效。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应当自设置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城市管理部门申报验收,城市管理部门应于收到申请后7日内验收完毕。

天津 咨询城管规定

  开店面,你该向工商局咨询,怎么会牵涉到城管?你说的是街头那种占用街道的违法建筑小店面吗?是的话,那就要和城管打交道了。至于怎么交涉,是你自己的事,事在人为吗。
  直接冒冒失失的到城管执法大队咨询,估计都没人理你,更别说接待了。
  祝好吧。

  门脸外面的广告牌吗?随便你怎么摆都行,你自己喜欢就可以。但是,不要占到公共设施,比如人行道,要不然城管会给你没收,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的。
  实际上占道的广告牌比比皆是,眼睛好使一点,关系打好点,就没事了。

  第九条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不得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不得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不准设置户外广告。

  依据的就是楼上那哥们提供的这两条,说的并不是很具体,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可循,你说影响市容了,我说没有影响市容,谁说了算啊?所以人为性很强,还是那句话,成官想找你麻烦,你是躲不掉的,他不想跟你过不去,你就是违章了也没人问你。事在人为嘛。
  你想具体咨询的话,可以到行政执法大队以及行政许可中心去问问你这算不算影响到了市容市貌等,或许可以吧。

  楼房外墙属于楼房住户共有,你要在外墙上装广告牌要经过楼住户的同意才可以,要不然楼住户可以找你麻烦。
  挂在外墙上的广告牌,不管城管什么事,他们也无权过问。但是现实生活中,未必,都明白是什么原因,狗崽子就是没事找事,为了¥¥¥。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2020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规范户外广告使用和经营行为,美化市容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的, 均应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水域、道路、交通工具、公共设施、空飘物等载体设置的广告及牌匾设施,包括霓虹灯、灯箱、橱窗、标识牌、电子显示牌(屏)、公告栏、宣传栏、阅报栏、画廊、指示牌、实物造型、门面匾额、标语、条幅等独立或附属式广告。第三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的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并应征求行业协会、广告经营者、有关专家及社会公众的意见。第五条 户外广告设置的设计方案, 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六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或位置设置户外广告(不含牌匾):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军事机关驻地;

  (二)文物保护单位、风貌建筑保护地区;

  (三)风景名胜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四)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

  (五)公共绿地、河道水面、湖泊;

  (六)涵洞、立交桥(不含人行天桥、地下人行通道);

  (七)透视围墙、护栏、道路隔离带、临时棚亭;

  (八)异型楼顶、坡屋顶和居民住宅楼;

  (九)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

  (十)市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区域或位置。第七条 本市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不得设置大型占地户外广告。

  外环线、高速公路和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严格控制。第八条 在道路及其两侧设置户外广告,不得妨碍安全视距或影响通行,不得遮挡绿化和市容景观,不得遮挡路灯、交通标志、交通信号,不得妨碍无障碍设施使用。第九条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不得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不得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不准设置户外广告。第十一条 在外环线(含外环线外侧50米)以内及高速公路、国道两侧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到市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在前款范围以外设置户外广告的,由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准予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按照准予许可的内容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需要变更的,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设置路名牌、 候车亭、电话亭、路灯杆等公用设施同时附带设置户外广告的,以及在公交车辆车体设置广告的,应先到城市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准予许可的,再到其他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征得其产权人的同意,并签订同意占用的书面协议。第十四条 户外广告位使用权, 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户外广告位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城市管理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对户外广告的设置使用授予特许经营权的,从其规定。第十五条 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的, 应当自行政许可准予之日起3个月内设置完毕;逾期未完成设置且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其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自行失效。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不得私自转让。确需转让或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转让或变更手续。

  户外广告设置使用权人应当自设置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城市管理部门申报验收,城市管理部门应于收到申请后7日内验收完毕。

原来的广告公司现在想增加户外电子屏广告发布的经营权,不知道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在那里办理?

通常广告公司都是可以申请户外广告牌的,只是各地政策不一样而已。
接触很多朋友,发现有很多想做户外广告的商家,现在和大家介绍一下户外广告位是如何申请的!

1、你必须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和广告管理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广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

3、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待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规费。
(二)经审查批准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记审批号要随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三)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需要延长广告发布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设立户外广告牌的程序!!要有广告设置地的场租协议,广告位方位图,安全证明,和用电证明,结构制作图纸,设置前的照片和设置后的效果图,城管的审批报表报城管部门去审批

户外广告位通俗意义来说就是设置在各条交通要道的高炮广告牌,他的特点有:高档消费群的聚集地,从推销的层面上来看,大多发布:汽车类、烟草类、手机类、电信类、家私类、银行系统等广告内容。人群一般消费档次较高,在此处选位做广告宣传无形中提升了公司品牌形象;加之在此地的广告位正是进入高速的必经之路,进进出出都能看到广告位,并且广告位于人们直线视觉之内,能够长时间看到广告牌的内容,从而加深了受众对广告牌内容的认知。

个人可以申请户外广告发布权吗?

首先要注册为广告有限公司,这样才有广告发布权,当然这样必须配备专职会计,税率也比较高。而且要求有施工资质,一般来说有一级与二级的区别!
其次,广告位在城市里需要分管城建的副市长审批,小型的由城管执法局负责,还要经过工商的审批,
最后,户外高速公路边的还要经过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审批 。
朋友,你的想法很好,只是付出行动的话是有代价和回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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