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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内容违法由谁处罚(在墙上张贴小广告 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呢?)

时间:2024-06-0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9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违反前款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张贴小广告处罚的法律依据

该情况相关的处罚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擅自张贴、散发广告、传单等物品,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道路、水域及其设施上张贴广告。违反前款规定,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金额三倍以下的罚款。

散发小广告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1、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广告主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2、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发送广告,也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向其发送广告。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的,应当明示发送者的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并向接收者提供拒绝继续接收的方式。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七)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街边灯箱广告是什么单位负责?

1、街边灯箱广告其实属于户外广告。各地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一般由人大提议,市政府颁布,直接管理单位是工商部门。

2、哪你是需要发布广告,一般有经营户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公司代理。

在墙上张贴小广告 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律规定呢?

《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户外广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在政府机关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以及当地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广告的区域,不得设置、张贴广告。《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违反《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非法设置、张贴广告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其费用由设置、张贴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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