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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收费依据什么法律规定(请问我门口挂广告牌,城管有权利收费吗?什么是户外广告?)

时间:2024-05-08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4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实施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广告费列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1、广告公司转包所列支的广告费支出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广告是通过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制作的; (2)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 (3)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包括为他人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以及发布户外广告进行自我宣传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发布户外广告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登记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首先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保护户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户外广告在社会主义市经济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城市道路、广场、绿地、机场、车站、码头等的建筑物或空间以及市政设施、交通工具上设置、绘制、张贴各种形式户外广告的,都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户外商业广告。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提供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设置发布户外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经营者,是指受户外广告主委托提供户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第四条 市、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主管机关。各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规划、公安、市政公用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第五条 户外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和误导第六条 户外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规范和标准。第七条 经营户外广告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后,方可经营。第八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在市区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第九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提交户外广告设置场地图、广告形式稿及场地使用协议,如实填写《宁波市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发给《宁波市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退回申请。
  户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第十一条 在江东、江北、海曙三区内需统一规划的户外广告场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规划、公安、市政公用等部门制定户外广告具体设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监督实施;统一规划以外的户外广告的设置,台涉及城市规划、交通道路、交通工具、市政设施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批。
  其他县(市、区)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制定。第十二条 利用自身场地设置用于自我宣传的霓虹灯、路牌、墙壁等形式户外广告的,户外广告主应向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发给《宁波市户外广告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后方可设置。
  《登记证》规定的留存期满后,广告主必须拆除或清除户外广告。第十三条 户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应在领取《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设置户外广告。第十四条 路牌、霓虹灯、灯箱等形式户外广告的场地费、建筑物占用费最高不得超过广告费用的15%。户外广告主、广告经营者与场地主应如实签订租用场地协议,并报设置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五条 经批准设置的路牌广告,必须在其右下角标明《许可证》编号、设置单位及发布时间。第十六条 设置路牌、霓虹灯、灯箱等户外广告,应牢固安全、整洁美观。破损、脱色的,影响市容市貌的,应及时整修或拆除。
  设置者对路牌、霓虹灯、灯箱等户外广告,每隔半年应整修一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加强对户外广告设置的监督检查,发现破损、脱色或影响市容市貌的,应通知设置得在15日内进行整修或立即拆除。第十七条 需要张贴各类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应该持有关证件向张贴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同意张贴的,加盖准予张贴印章,注明留存期限后,贴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置的公共广告栏或指定位置内;不同意张贴的,退回申请。第十八条 张贴商业广告的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公共广告栏设施费;委托张贴的,应缴纳委托张贴费。
  设施费和委托张贴费由市物价主管部门核定。

请问我门口挂广告牌,城管有权利收费吗?什么是户外广告?

门口挂广告牌,城管有权利收费。
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户外广告(outdoor advertising), 泛指基于广告或宣传目的,而设置的户外广告物,常出现在交通流量较高的地区。常见的户外广告如: 企业LED户外广告灯箱、高速路上的路边广告牌.霓虹灯广告牌、LED看板及安装在窗户上的多功能画蓬等,现在甚至有升空气球、飞艇等先进的户外广告形式。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条例

广告行政审批程序一、事业单位广告经营资格登记依据《广告管理条例》登记条件:1、具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或手段;2、设有专门的广告经营机构;3、有广告经营设备和经营场所; 4、有广告专业人员和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员。 提交文件: 1、《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广告媒介证明; 3、广告经营设备清单、经营场所证明; 4、广告经营机构负责人及广告审查员证明文件; 5、单位法人登记证明。 登记程序: 1、在注册大厅领取《广告经营登记申请表》; 2、注册大厅受理后,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3、由注册大厅交给商广股,经商广股初审完毕,呈报局领导审批后,由商广股返回注册大厅; 4、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 法定时限:二十日内 收费依据:《广告经营单位注册登记费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 [1992]价费字414号 收费标准:省辖市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 100元;县级广告经营单位每户50元;兼营广告业务的事业单位变更登记费每户20元。 办事流程:领表——受理 (两项流程均可在注册大厅任何窗口办理)——审核(由注册大厅交由商广股办理)——、领证缴费(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在原受理窗口办理,缴纳登记费。) 二、烟草广告审批 审批依据:国务院 412号令及《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审批条件: 1、申请人需是须是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经营范围的企业或广告主; 2、 烟草广告内容和发布媒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3、跨设区市申请发布多条块相同内容的烟草广告,由省工商局负责审批;申请发布其他烟草广告的,由所在地设区市工商局负责审批。 提交文件: 1、广告公司及广告主的营业执照; 2、广告合同; 3、烟草商标注册证明; 4、广告样件; 5、广告媒介使用证明。 审批程序: 1、注册大厅受理后,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2、由注册大厅交给商广股,经商广股初审完毕,呈报局领导审批后,由商广股返回注册大厅; 3、注册大厅通知当事人审批结果。 .法定时限:二十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流程:领表——受理——审批——发给批文 三、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登记依据:国务院 412号令及《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登记条件: 1、具有代理和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且企业名称标明企业所属行业为“广告”; 2、有15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3、企业成立三年以上。 提交文件: 1、广告公司营业执照; 2、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首页样式; 3、《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4、申请报告(应载明申请的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名称、规格、发布期数、时间、数量、范围、介绍商品与服务类型,发送对象、方式、渠道等内容)。 登记程序: 1、在注册大厅领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申请表》; 2、注册大厅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3、注册大厅交商广股,经商广股初审完毕,呈报局领导批准后,由商广股办理登记手续并返回注册大厅; 4、申请人在注册大厅领取《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证》。 法定时限:二十日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工作流程:领表——受理——登记——发证 ....四、外商投资广告企业核转 登记依据:国务院 412号令及《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登记条件: 1、合营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的企业; 2、合营各方须成立并运营二年以上; 3、有广告经营业绩; 4、符合《中外合营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提交文件: 1、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校准通知书; 3、合营者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4、设立中外合营广告企业的项目建议书及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合营各方的登记注册证明; .6、合营各方的资信证明; 7、广告管理制度; 8、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初审意见。 .登记程序: 1、所在地设区市工商局注册大厅受理; 2、交由同级广告监管部门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经省工商局商广处核转; 3、省工商局报国家工商总局审定; 4、 获得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审定意见书》和省外经贸部门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向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地方工商局企业注册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 法定时限:二十日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收费依据: 1、《企业注册登记收费标准及其收入使用范围的规定》([1992]价费字4 美容护肤/list.php/1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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