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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是指在户外空间利用下列载体设置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广告栏、实物造型、光照图案或其他形式广告设施的行为:
(一)建(构)筑物和建筑工地围墙(挡);
(二)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站台、码头等户外场地;
(三)公交车候车亭、报刊亭、灯杆、电杆等户外公共设施;
(四)布幅、气球、充气装置;
(五)公共汽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
(六)其他载体。
本条例所称招牌设置,是指个体工商户、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拥有合法权属的经营地、办公地或者建(构)筑物,设置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志或者建(构)筑物名称等内容的标牌、灯箱、霓虹灯、文字符号等的行为。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是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自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算,国道五十米、省道三十米、县道二十米、乡道十米范围内地面广告标牌设施的监督管理。
市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公安、气象、轨道交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的管理工作。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介绍
一、职能介绍
市城管执法局是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有19个机关处室,下辖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含督查大队、交通设施大队、餐厨垃圾大队、户外广告大队、机动大队)和市渣土管理处、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市城市维护质量监督中心4个副县级单位,市固体废弃物处理管理处、市城管应急处置保障中心(市市政维护油料场)、市环卫机械研究开发中心3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市级行政审批;负责交通设施专业行政执法,统筹实施餐厨垃圾、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执法,牵头组织跨区域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责督促、协调已建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的维护移交;负责对区县(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督查和监督。
二、办公地址:市政府2办公大楼8楼 邮政编码: 410013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工作日)
三、所属各城区城管局
长沙市芙蓉区城管局
长沙市天心区城管局
长沙市岳麓区城管局
长沙市开福区城管局
长沙市雨花区城管局
高新技术开发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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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如图:长沙市政府二办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
公交线路:市政府站,6路;168路;303路;306路;308路;355路;903路;w105路;w107路;w116路;w201路区间线;穿梭巴士3号线
市政府南站:302路;903路
如何做好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
一是确立规划先行理念,注重源头管理控制。xx市区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和标志建筑曾一度被杂乱无序的各类户外广告牌匾占领,严重损害了城市的形象。这种混乱状态症结的核心是当时在户外广告日常管理中缺乏适应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管理依据和体制。为适应城市发展要求,提高设置管理水平,我们在日常管理中探索引入规划管理的理念,根据城市规划中对区域性功能的划分,立足于区域性的整体构想,邀请专家编制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理顺日常管理体制,从源头进行规划控制和统一管理,使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编制总体设置规划。规划从城市功能定位、城市空间布局、景观特点要求,确定城市各区域、重要道路、重要节点户外广告的整体定位,确定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的总体要求,对广告密度、色彩、形态、造型、亮度进行规划要求。后又陆续出台市区12条主要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规,明确道路、绿化带、沿街建筑物、街道设施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具体布局、色调、数量、体量、形式和高度。凡不符合总体规划的,一律分期分批拆除,不再新建或改造。二是严格控制新建设施。市政府明确,城管部门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综合部门,并将城管部门列为市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及时参加沿街新规划建设项目方案评审,提出市容管理方面尤其是户外广告牌匾设置的具体要求,包括建筑物空间广告标识的安排和限定,从而实现了建筑设施户外广告设置的源头规划控制。三是出台专项管理办法。二是规范许可操作流程,健全完善技术标准。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规格、材质、图案、形式,直接影响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水准,也是城管部门在日常市容管理和行政许可中难以把握的重要因素。如果仅凭主观认识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具体指导实践又显得苍白无力,迫切需要健全完善具体针对广告媒体设置、造型、画面材质、灯光照度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日常管理要求,为日常各种类型户外广告的设置行为提供指导性依据。一是修订完善设置技术规定。二是优化许可服务机制。加强行政服务处室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对市区户外广告及标牌、标识设置审批业务知识的学习、调研,制作样板模本,提升设计指导能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明确户外广告及标牌、标识设置项目中属全国统一标识的店招门牌和符合设置标准要求的店招门牌为即办件,其他的许可办理时限也能快则快,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同时,积极推广项目网上预审,不断提高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对一些新设广告的业主,辖区执法队员积极做好审批办理手续宣传工作,帮助准确把握广告设置的技术要领和注意事项,从而进一步扩展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如何强化设置者对户外广告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
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属地化源头管理,规范赵巷集镇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镇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镇整体景观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应当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规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则。
2、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设置应当符合城镇街景规划和设计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4、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
5、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应当牢固,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拆除。
6、户外广告设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设置申请人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色彩应与我镇相关控制要求相适应,并避免与城镇总体立面风格相冲突。
三、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队(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赵巷分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接受申请,并及时会同规保办、工商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情况,进行批复并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二)规保办
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工商所
对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对未备案登记、私自变更内容等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四)财政所
对涉及由部门统一新建、改造、维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对相关设置项目实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已设置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安全隐患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通报城管分队。
(六)联勤大队
巡查队员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发现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履行“门责制”及相关义务,并及时报镇联勤指挥中心,移送城管分队快速处置。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与规保办、工商所、党群办(宣传)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需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至区绿化市容局报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并报镇城管分队或区绿化市容局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赵巷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全国文明镇和全国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赵巷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和维护城镇文明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能动作用,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联系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意识,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