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行业资讯

以下设施不属于户外广告设施范围(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时间:2024-04-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5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一旦户外广告设施因为发生坍塌、坠落等造成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户外广告设施中的图案、文字出现破损或变形等情况时,广告设置者应该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不得影响市容市貌。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及管理活动。第七条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有哪些情形不被允许

此次修订的管理草案规定,对于户外广告的设置者应当定期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当遭遇大风、暴雨预警时,广告设置者应该及时采取断电、加固等安全措施。
而作为城市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也应该建立巡查机制,及时查处广告设施设置违法行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应当责令其设置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安全隐患。如果广告牌设置者不采取积极应对,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一旦户外广告设施因为发生坍塌、坠落等造成人身伤害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城市中有些地方是不允许设置广告牌的。此草案还规定,利用交通标志、设施,影响公共设施、消防安全设施以及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利用园林绿地以及当地政府禁止的其他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户外广告设施中的图案、文字出现破损或变形等情况时,广告设置者应该及时予以修复或更新,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汉中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合理利用城乡空间资源,美化城乡景观风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及管理活动。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设施是指设置于户外公共空间用于发布广告的霓虹灯、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实物造型等设施。包括:

  (一)在建(构)筑物外部、道路两侧、场地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二)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或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三)在地名标志牌、公益信息栏、公交站牌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四)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设施。

  本条例所称招牌,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商品服务提供者在登记注册地址和合法经营场所设置的,用于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的门头牌匾。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监督指导县(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工作。

  公安、规划、交通、环保、工商、文物、气象等相关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设置规划、设置技术规范等信息,方便查询和监督。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规范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市容貌标准,不得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第七条 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明确禁止、限制和允许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道路和建(构)筑物等;

  (二)户外广告设施布局、种类、总量、密度的控制原则;

  (三)户外广告设施的地点、位置、形式、规模、规格、色彩、材料、亮化等具体要求;

  (四)公益广告设置点位、总量。第九条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符合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的范围和要求;

  (二)使用安全、环保、清洁材料;

  (三)符合国家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荷载、防雷、防风、抗震、消防、电气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四)使用光源性装置的,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光污染;

  (五)与城市景观和建筑物的体量、造型、色彩相协调,保持城市街道的对景效果和通视效果。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一)利用或者遮挡指路牌、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等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及其支架的;

  (二)霓虹灯、LED等光源性广告设施与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设施距离过近,户外广告设施的形式与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相近,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区域;

  (四)破坏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影响市政公用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五)影响消防安全设施使用,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扑救的;

  (六)利用立交、高架道路桥梁、危房、违章建筑的;

  (七)利用行道树、绿化带,侵占、损毁绿地,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路面或者阻碍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八)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其他情形。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第十一条 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设置。

  市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广告公司管理办法

《城市快讯》广告管理制度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相关专题: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a、数量或质量;b、价款或酬金;  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d、违约责任;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b、广告制作合同;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d、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b、广告合同;c、承接登记记录;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湖南省城市快讯广告有限公司

天津 咨询城管规定

开店面,你该向工商局咨询,怎么会牵涉到城管?你说的是街头那种占用街道的违法建筑小店面吗?是的话,那就要和城管打交道了。至于怎么交涉,是你自己的事,事在人为吗。

直接冒冒失失的到城管执法大队咨询,估计都没人理你,更别说接待了。
祝好吧。


门脸外面的广告牌吗?随便你怎么摆都行,你自己喜欢就可以。但是,不要占到公共设施,比如人行道,要不然城管会给你没收,现实生活中就是这样的。

实际上占道的广告牌比比皆是,眼睛好使一点,关系打好点,就没事了。




第九条 依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城市风貌景观和市容环境,不得超过有关规划、规范限定的高度、尺度;不得在危险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危险设施上设置户外广告。


第十条 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未预留户外广告位置的,不准设置户外广告。

依据的就是楼上那哥们提供的这两条,说的并不是很具体,也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可循,你说影响市容了,我说没有影响市容,谁说了算啊?所以人为性很强,还是那句话,成官想找你麻烦,你是躲不掉的,他不想跟你过不去,你就是违章了也没人问你。事在人为嘛。

你想具体咨询的话,可以到行政执法大队以及行政许可中心去问问你这算不算影响到了市容市貌等,或许可以吧。

楼房外墙属于楼房住户共有,你要在外墙上装广告牌要经过楼住户的同意才可以,要不然楼住户可以找你麻烦。

挂在外墙上的广告牌,不管城管什么事,他们也无权过问。但是现实生活中,未必,都明白是什么原因,狗崽子就是没事找事,为了¥¥¥。

栏目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