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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设置规定(在高速公路旁自家地里建个大型广告牌需要什么手续是否合法)

时间:2024-04-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6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三)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何种情形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法律分析:如下情形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及标志的;

2、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3、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4、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2、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

3、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

4、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

商铺外面挂横幅 违反什么规定

在商店外面悬挂条幅,属于户外广告,要经过工商局广告部门审查批准才能悬挂。否则,就属违法行为。

在商店外悬挂条幅,有碍市容,要服从当地城管部门的管理,按照当地统一规范进行悬挂。
否则,城管部门就会对你进行处理。 对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广告、商业性标语等收取城市道路临时占用费,商业性标语(横幅)每条30元(公益性广告不收)。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违反第五条、第十一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办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扩展资料
如果拉横幅的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述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高速公路旁自家地里建个大型广告牌需要什么手续是否合法

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的经营资格。
(二)拥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体的所有权。
(三)广告发布地点、形式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符合当地人民政府和广告管理部门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
(四)户外广告媒体一般不得发布各类非广告信息,有特殊需要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申请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应提供的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二)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三)广告合同一份(原件)。
(四)广告发布场地使用协议书一份(原件)。
(五)依法律、法规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应当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六)须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一份。
登记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应当在广告发布三十日前,向发布地工商所提出申请,待证明文件齐备后予以受理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登记规费。

(二)经审查批准的户外广告必须按登记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内容发布,不得擅自更改,登记审批号要随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三)户外广告登记后,三个月内未予发布,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已经登记,需要延长广告发布时间或者变更其他登记事项的,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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