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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相关法规有哪些(请问有谁知道在户外媒体广告发布方面,有没有关于异地的广告公司在本地发布媒体广告的法律或法规啊?)

时间:2024-04-0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第六条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昆明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需要在自有场地以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内容必须与设置者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致,并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经登记批准后方可设置。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第四条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行为,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维护和改善市容市貌,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利用建筑物、场地、空间、交通工具、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设置、悬挂、绘制、张贴以及散发的商业性和社会服务信息类广告。第三条 凡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发布、设置和散发户外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和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不得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绿化、风景名胜和损坏文物古迹;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消防、供电、供气、供(排)水、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和人民正常生活秩序。第五条 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工商行政管理、市容、城市规划、市政公用事业、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依据《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制定。
  在进行城市道路改建扩建和旧城改造时,应当将户外广告和公共广告栏的设置列入规划方案。第六条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昆明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本市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县(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管理工作。第七条 昆明市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市容、规划、市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户外广告设置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安全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查和管理。第二章 发布准则第八条 户外广告的发布,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内容合法、真实、有效、文明、健康,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使用的中文和外国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应当规范、准确、美观;
  (三)不得擅自更改登记批准的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第九条 下列情况或区域,不得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一)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影响绿化和环境卫生的;
  (二)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使用的;
  (三)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四)本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五)昆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户外广告的区域。第十条 设计、制作和安装、设置户外广告,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一)设计制作美观大方,并与周围环境协调;
  (二)设置安装的户外广告若有破损、陈旧、脱色等应及时翻新、更换、拆除;
  (三)设置安装应牢固、安全,不得妨碍交通、通讯、电力、消防或破坏其他公共设施及城市绿化,不得影响行人和住户安全;
  (四)在高压线、通讯线、电缆线、光纤等周围设置的,必须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五)在建筑物墙壁、人行道上方、消防设施及其通道上空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不得影响市容和安全;
  (六)霓虹灯、灯箱等广告,用电设施必须符合供电及消防部门的有关规范标准;
  (七)在立交桥、人行天桥上设置的,不得影响交通管理和行人安全。人行天桥上不得设置高出护栏的封闭式广告。第十一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广告除外),必须在其右下角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编号和广告经营者名称。第三章 登记审批第十二条 在盘龙、五华、西山、官渡四区经营户外广告的广告经营者,应向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在八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经营者,应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审查同意后,取得户外广告经营权和《户外广告登记证》。
  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户外广告。第十三条 广告主需要进行户外广告宣传的,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广告经营权的经营者进行设计、制作、设置,并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经登记批准后方可发布。
  需要在自有场地以内设置户外广告的,其内容必须与设置者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一致,并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经登记批准后方可设置。

《广告法》对户外广告有哪些限制性规定

新广告法关于户外广告限定如下: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
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新广告法的全文如下:
http:///h-nd-16.html

户外媒体广告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户外媒体广告需要的手续如下:
  1、应当依照本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户外广告登记,领取《户外广告登记证》;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
  (2)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3)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
  (4)户外广告样件;
  (5)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请问有谁知道在户外媒体广告发布方面,有没有关于异地的广告公司在本地发布媒体广告的法律或法规啊?

但户外必须是一地按一地的政策办,可能会放过么?
就算你们可能有资格发布全国性广告各地肯定要在当地另外申请了。户外这一块利多大你也知道。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第四条 户外广告由发布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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