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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牌拆除(我在小区内租了个商铺,做了个广告牌装上之后物业让拆掉,广告牌高度宽度符合他们的要求,他们这样合法吗?)

时间:2024-04-03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6 栏目名: 行业资讯 文档下载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七条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城管有权强制拆除广告牌吗

法律分析:城管有权拆除。未经同意设置户外广告、霓虹灯,或者广告规定期限届满未拆除,影响市容的,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严重影响市容未能自行清除或者权属不明难以自行清除的,执法局应当强制清除。

法律依据:《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优秀近现代建筑、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三)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四)利用住宅建筑或者商住混合类建筑住宅部分的窗户、阳台的;

(五)利用行道树、绿化带或者侵占、损毁绿地的;

(六)利用危房或者可能危及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安全的;

(七)影响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八)影响消防安全设施使用,妨碍消防车通行以及影响逃生、灭火救援和消防登高扑救的;

(九)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或者损害城市容貌及建筑物形象的;

(十)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

(十一)市、区、县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

全国拆除广告牌的原因

法律分析: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户外广告牌多建造在人车流量大的路段或者位置醒目的楼顶,而且多是钢架结构,面积很大,这样就造成了在大风骤雨等自然灾害天气条件下由于受力面积的大的原因极易发生破损甚至倒塌现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国务院制定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定国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国务院相关应急预案,制定国家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制定机关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突发事件易发、多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制度。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建立全国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地区统一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并与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监测网点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交流与情报合作。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依照本章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我在小区内租了个商铺,做了个广告牌装上之后物业让拆掉,广告牌高度宽度符合他们的要求,他们这样合法吗?

物业的行为合法。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扩展资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物业管理条例

请问:如何拆掉阳台外墙的"广告牌"?

这种广告一般都是用电钻打的眼,里面的额钉子是有个小管子,钉子是钉在上面的,旋出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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