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安全、牢固,不得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附着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
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2020)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的设置管理适用本办法。利用城市道路、公共场地和公路设置交通指示标志、路牌、指引牌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利用下列载体,以灯箱、喷绘、展示牌、橱窗、实物实体造型、电子显示装置、投影等形式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广告的行为:
(一)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二)工地围墙、在建工地楼体;
(三)城市道路及其配套设施;
(四)公共绿地、广场、水域、站场、站台、码头等场所;
(五)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等公共设施;
(六)公共汽车电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
(七)气球等升空器具;
(八)其他载体。
本办法所称招牌设置,是指设置人在经营地、办公地或者住所地设置标牌、灯箱等设施用以表明单位名称、字号、标识或者建(构)筑物名称的行为。第四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城乡规划、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财政、气象等部门和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相关工作。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第五条 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要求,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内容真实合法,与市容景观要求相一致,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环境质量和生活品质相匹配,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
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安全、牢固,不得影响交通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附着建(构)筑物的结构安全。
户外广告和招牌应当符合节能和环保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第二章 规划与规范第六条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实施方案(以下分别简称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实施方案)是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的依据,应当按照以下要求编制:
(一)专项规划应当以美化城市环境、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品质、促进城市发展为导向,满足公益广告的发布需求,明确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等空间布局以及分类控制要求,并与城市景观照明等有关行业专项规划相衔接。
(二)设置规范应当明确户外广告和招牌的位置、容量、规格、照明等设置要素,以及设计、施工、验收、维护、检测等管理要求。
(三)实施方案应当依据专项规划和设置规范,明确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造型、形式、材料等要求。利用工地围墙、在建工地楼体以及临时设置的户外广告无需编制实施方案。第七条 专项规划、设置规范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专项规划、设置规范,不得随意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施方案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涉及突破经批准的专项规划、设置规范的,应当在报批时就突破事项专题报告:
(一)在城市景观重点区域和地段设置户外广告的;
(二)在公共汽车电车、船舶、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外表设置户外广告的;
(三)跨区设置户外广告的;
(四)其他应当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编制的情形。
前款规定之外的实施方案由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征求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区政府批准;涉及突破经批准的专项规划、设置规范的,区政府应当就突破事项报市政府批准。
需要对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作出新增或者减少户外广告点位等重大调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第八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实施方案,应当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并采取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专家、行业协会等的意见。
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实施方案在报送审批前,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专项规划、设置规范和实施方案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专项规划草案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设置规范和实施方案草案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日。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设置规范以及实施方案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以方便公众查阅的形式长期公开。
如何有效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城镇管理,维护市容市貌整洁有序,提高镇区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的整齐美观性,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结合赵巷实际,特制订规范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管理的实施意见,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属地化源头管理,规范赵巷集镇门店店招店牌和全镇范围内户外广告设置及前期报批备案手续,并对辖区内违规设置的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进行专项整治,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环境。
二、具体规范
(一)店招店牌
本镇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设置在经营场所的各类仅带有名称、字号、标志等内容的起提示作用的标牌、标识。
(二)户外广告设施
本镇范围内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场地、空间等设置的路牌、灯箱、高炮、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实物造型等,利用公共、自有或者他人所有的阵地设置的彩旗、条幅、气球等。
(三)相关要求
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应符合设置规范,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与城镇整体景观相得益彰。
1、店招店牌应当遵循“一店一招、尺寸规范、亮化配套、安全牢固”的原则。
2、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设置应当符合城镇街景规划和设计要求,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不得粗制滥造。
4、使用的文字、汉语拼音、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书写应当规范准确,用字规范,无错别字,无缺字、漏字。
5、户外广告设施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应当牢固,并定期维修、保养,做到整洁、安全、美观。图案、文字陈旧、污浊、脱色、损坏变形或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及时予以更新、修复或拆除,过期和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及时拆除。
6、户外广告设施可能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设置申请人应当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7.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设施的规格、色彩应与我镇相关控制要求相适应,并避免与城镇总体立面风格相冲突。
三、职责分工
(一)城管分队(青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赵巷分队)
1、对新增及自行变更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业主,接受申请,并及时会同规保办、工商所等部门核实有关情况,进行批复并备案登记。
2、对未按照批准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责令限期整改或拆除,逾期不整改或者拆除的,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3、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破损、污浊、腐蚀、陈旧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等设施,督促业主修复,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4、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督促设置者拆除。在潮汛、台风或者暴雨期间,加强对店招店牌、户外广告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设施,责令设置者限期整修或者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应当强制拆除。
(二)规保办
对全镇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进行统一规划,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并进行备案登记。
(三)工商所
对店招店牌及户外广告内容进行核实,对未备案登记、私自变更内容等违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
(四)财政所
对涉及由政府部门统一新建、改造、维修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做好资金安排,落实资金保障。
(五)安管中心
对相关设置项目实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对已设置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通报城管分队。
(六)联勤大队
巡查队员对责任网格区域内发现的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存在的相关问题,督促履行“门责制”及相关义务,并及时报镇联勤指挥中心,移送城管分队快速处置。
四、审批程序
(一)店招店牌
1、统一改造好的店招店牌:更换店招店牌内容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原则上不得更换底板;特殊情况确需更换底板的,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2、新建、翻建的建筑物需设置店招店牌的: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审核批复。
(二)户外广告设施
1、公益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报城管分队,与规保办、工商所、党群办(宣传)商定后予以批复。涉及制作大型广告和后期变更为商业性户外广告的,需至区报批。
2、商业性户外广告:带妥所需材料,至区报批。
3、因举办大型文化、体育、商业等宣传活动,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制定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并报镇城管分队或区批准。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方案应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设置期限不超过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是赵巷镇巩固国家卫生镇、全国文明镇和全国优美乡镇的重要内容,是提升赵巷市容市貌、维护街面整洁、保障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从迎接国家卫生镇复审和维护城镇文明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能动作用,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联系实际情况,制定,落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规范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的意识,在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要充分发挥“大联勤”作用,进一步完善运作模式,共建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设施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定期督查,促进规范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整治,检查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的设计、制作及安装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是否定期维护做到安全、整洁、美观。对未经审核批复、不符合规划要求设置的店招店牌和户外广告设施,及时落实整改或拆除。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发放《告知书》、上门宣传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广泛宣传店招店牌、户外广告规范管理的目的、意义、要求,取得群众和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创造群众参与、业主配合的和谐氛围,激发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主人翁意识,构建整洁、有序、文明的良好环境。
户外广告牌有哪些安全隐患
(1)安全隐患,钢结构不够稳定等,时间长了会出现安全隐患。(2)美化效果的隐患,城市面貌越来越受到重视,户外广告牌的美观很重要,要与城市融为一体。
楼顶户外广告需要检测什么?具体详细点。如果能有检测报告的模版最好。发我邮箱,加分。
这些应该是要检测你做广告的这个显示屏吧一般我们实验室都是做显示屏的检测认证的 只要你的产品过了测试就会有一份安全检测报告出具给到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