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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设计的原则(软件设计的原则包括)

时间:2023-07-3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生活资讯 文档下载

可以通过新增代码来扩展软件的功能,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细节,具体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请注意,不同的软件设计流派和方法可能会有不同的原则和规范,上述原则是常见的一些软件设计原则,但并不是全部。

1. 单一职责原则(SRP):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

2. 开放封闭原则(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是可扩展的,但不可修改的。可以通过新增代码来扩展软件的功能,而不是修改已有的代码。

3. 里氏替换原则(LSP):子类型必须能够替换掉它们的父类型。

4. 依赖倒置原则(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于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于具体细节,具体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

5. 接口隔离原则(ISP):不应该强迫客户端依赖于它们不使用的接口。一个类不应该依赖于它不需要的接口。

6. 迪米特法则(LoD):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有尽可能少的了解,只与其直接的朋友进行通信。

7.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ARP):优先使用组合/聚合关联关系(has-a)来达到代码复用的目的,而不是使用继承关系(is-a)。

8. 重用/单一用途原则(REP/SRP):类应该有一个单一的原因引起变化,并且应该尽量最小化类之间的依赖。

请注意,不同的软件设计流派和方法可能会有不同的原则和规范,上述原则是常见的一些软件设计原则,但并不是全部。